第四階段:複驗

第四階段:複驗

初驗後大約又過了2-3週,教會同工通知我要驗收(複驗),由於當天下大雨,我遲到了一個小時(當日不是我的實習時段)。

初驗時廠商派的是一位工程師,今天複驗,是陳店長親自蒞臨。

進入會堂一看,主喇叭還在原位沒有移動(在樑柱後方)。初驗之時要求廠商把器材訊號線整理、標示,廠商是做了,但看的我目瞪口呆、啼笑皆非,廠商竟然用迴紋針(還是鐵線、鐵絲)上面著貼標籤紙來做標示,這樣的貼紙一碰就掉,這是什麼施工品質與專業?(之後我還告訴陳店長要去哪裡買「標籤束帶」)







一、我為喇叭被鑽洞提出異議
但我也表明,已經被破壞了,也救不回來了,但還是要強調進行「破壞式」施工法時,廠商應該要通知業主、獲得業主的同意才能施工,這是普遍的認知。

陳店長的回應是:

1、那是你的認知,不是我的認知。
2、我們沒有簽合約,所以沒有規定施工法。
3、是你們自己沒有派監工人員。

二、偷工減料
我發現所有的「喇叭線」都使用「電源線」來施作。簡單的說,就是估價單上面寫的是「喇叭線」,現場驗收卻是「電源線」。「喇叭線」與「電源線」價差將近10倍,數量達600米。

陳店長的回應是:「那你說嘛,要我們折價多少?」

我回答:「我只負責將看到的現象說出來,至於要如何做,是教會的決定。」

陳店長又說:「施工時,你們自己也應該派監工人員的」。

三、喇叭位移
我很堅持主喇叭必須下降到樑柱下方(初驗時就已經提出了),這點陳店長做出讓步,但是喇叭架延長桿的費用要教會支付。

四、不得使用「轉接頭」
要求訊號線不得使用「轉接頭」,應該要將合乎規格的端子,直接焊接在訊號線上(初驗時就已經提出了)。這點陳店長也願意改進。

至於視訊的部分,因為不是我的範圍,我就不說什麼了。

請繼續閱讀《第四階段的重點》http://taiwan-churchaudio.blogspot.com/2010/07/blog-post_21.html

2 則留言:

  1. 精彩 難怪我們老闆賺不了錢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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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前輩您好 後輩為不足道的網頁

    還請您多多指教

   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etheltaiw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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